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2019年,省总工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全总十七届二次执委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部署,聚焦增强工会工作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重大要求,突出加强工会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保障,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工会法治化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高度重视工会法治建设工作。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马吉孝十分重视工会法治化建设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全省各级工会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把工会法治化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省总党组坚守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坚持党对工会法治建设的领导,始终保持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落实省委、全总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印发《青海工会2019年依法治会工作要点》等指导性文件,对工会组织深入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狠抓落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积极融入全省法治建设实践。围绕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主动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制定,推动落实了有关民生保障政策。充分发挥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机制的作用,就涉及职工利益、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通过广泛深入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根据新形势依法做好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新挑战新要求,重点开展了《工会法》实施情况调研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联动工作调研,分别形成了调研报告,本着务实创新的原则,提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工会法》的5条意见建议,提出了进一步构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联动工作的4条意见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赞同,一些意见已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成果。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一是聚焦推进全民守法,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增强了职工的宪法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深入开展全省工会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月活动,突出“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题,开展了法律咨询培训、法治维权服务,实现了尊法守法、维护权益和凝聚正能量、唱响主旋律的预期。广泛实施农民工“护薪”行动,在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推动法律“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组织执业律师及普法志愿者深入建筑、交通、水利等一线施工现场,开展《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规知识普及,及时解答职工特别是农民工遇到的法律问题,对需要通过仲裁、诉讼程序的案件,及时委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二是聚焦深化“七五”普法,认真开展全省工会系统“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总结取得的成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深入贯彻全省工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再部署再落实,力求工会普法力度更大、成效更好,为全面依法治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聚焦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持续开展省总机关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通过采取专题培训班、专家讲座、辅导报告、网络在线和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了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把干部学法用法、法治素养高低、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
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力健全完善劳动关系矛盾预防、预警机制和劳动争议调处制度,指导帮助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全省已建立工会企事业单位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以上。着力加强职工信访工作和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工作,及时了解职工利益诉求,及时把劳动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劳动法律监督和职工法律服务工作,全面推行“青海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青海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两书”制度,督促用工单位及时纠正违法侵权行为,维护了法律权威,捍卫了法治尊严。着力发挥青海省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和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面有效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从2017年开始连续3年,组织执业律师、工会干部深入80多家有代表性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以“评估诊断劳动用工、助推企业和谐发展”为主题的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活动,为企业和职工提供全面评估、专题讲座、问题解答、措施制定、整改提高等“五个一”法律服务,促进了企业发展,维护了职工权益。着力培养选树先进典型,不断推进职工职业道德教育、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化企业文化建设,开展守信诚信教育,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收到了弘扬传统美德、倡导契约精神、推动和谐稳定的积极成效。
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是突出维权“制度保障”,积极推动党和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从源头和制度上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让广大职工过上好日子,实现高品质生活。二是突出集体协商质效。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全总精神,深入调研,锐意创新,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加强企业协商民主制度的实施意见(审定稿)》。深入贯彻《青海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大力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集体协商建制率93%,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三是突出贯彻民主条例,依法完善和规范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实现全覆盖,截止2019年底,已建会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建制率达到93.65%,已建会企事业单位实行厂务公开的为91.81%。四是突出加强安全生产,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积极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方面的法规、政策制定,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全省2400多家企事业单位、45万多职工参加了活动。推广运用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工具包”项目,实施“职工健康关爱行动”,开展“送清凉”“送体检”“送健康”等活动,关心关爱职工生命健康,依法维护了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五是突出开展法律援助,不断壮大职工法律服务律师队伍,着力拓展和丰富法律服务内容,实现职工法律援助服务“零门槛”。近年来,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处理省总委派的仲裁、诉讼案50余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六是是突出维护农民工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农民工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集中力量为农民工做好事、办实事。配合开展“春风行动”等专场招聘会,衔接和对接政府相关部门,推动落实社会保障制度和帮扶救助政策。充分发挥省解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和清欠治理工作。(权益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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