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取得双胜利,西宁市总工会从4月中旬开始开展以“稳就业、促发展、保权益”为主题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期间共发出要约546家,回应企业463家,续签合同380份,覆盖职工90709人,新签合同48份,覆盖职工3681人,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职工的互利共赢。
一是突出要约重点。制发《关于做好复工复产期间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突出协商重点,通过协商保工资、保岗位,妥善处理好复工复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要约活动以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协商主体健全但未开展集体协商的行业或区域等为对象,旨在通过要约发挥集体协商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劳资双方在集体协商制度框架下,共商共谅,推动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工会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积极推送相关政策,为基层工会、企业发放《西宁市集体协商专职导导员工作手册》及各类宣传材料2100余份。城西区总工会制作发放《集体协商要约倡议书》1800份。生物园区工会、工信局工会以集中学习宣传、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青海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政策法规。为提升协商指导员业务能力,在东川工业园区工会、城北区总工会举办培训活动。在全市选聘、续聘15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坚持专兼职结合,形成市、县区、乡镇 (街道)三级专兼职指导员队伍。
三是注重协商实效。对照考核标准和考核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考核要素,切实担负起指导服务工作的职责,突出协商针对性,探索“二次协商”“分别协商”方式,从权益保障、规范用工、分类协商、丰富内容等方面加强协商指导。城东区总工会为14家重点企业发放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牌,明确集体协商流程,确保集体合同规范运作。东川工业园区联合园区人社部门,通过协商为4家汽车销售企业因疫情放假的员工按时发放了工资并签订了不裁员的工资协议、指导11家企业通过网络续签集体合同。生物园区将集体合同工作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各单位在完成续签工作的基础上,在新建会企业和新型组织中大力开展要约活动,努力做到要约“发到位、谈起来、签成功”,进一步推动集体协商工作实现新提升。(西宁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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