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近日,青海省总工会印发《关于着力化解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切实做好困难职工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真诚关爱困难职工,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与工会维权服务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影响,有力推进“一优两高”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的劳动关系,对当前特殊时期劳动关系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和研判,了解掌握困难职工生活状况和存在问题,应时而谋、应对而动,做到既在复工复产、稳定就业、保持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又在为职工解难事、办好事、做实事上诠释“娘家人”作为。
《通知》要求,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突出要做好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开复工政策措施解读宣传,协助企业落实贷款贴息、税费减免、资金补贴、社保费缓缴和返还等稳企稳岗稳就业政策,推动企业安全有序开复工,支持企业稳定职工就业。要保障职工工资待遇权益,对肺炎疫情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因疫情采取的紧急措施不能按期返岗的职工,指导企业保留工作岗位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可按停工、停产规定支付职工报酬。对在春节假期延长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要对接落实政府资源,实现零困难职工家庭至少1人就业。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按规定及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指导企业在疫情特殊时期,更多通过协调工时工资、灵活用工等方式保留劳动关系,规范裁员行为。加强困难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激发就业创业的内在动力。帮助困难职工参加网络招聘活动,寻求适合自身的就业岗位。要完善企业民主机制,就疫情期间的劳动合同、薪酬待遇、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事项开展协商,达成共识,共渡难关。要及时为职工和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力解职工所难。
《通知》要求,要真诚关爱困难职工,针对肺炎疫情给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生活带来的影响,了解跟踪、精准帮扶,切实做好生活保障。要采取灵活多样方式排查掌握困难职工生活情况,对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据实及时给予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对符合标准建档的,做到应建尽建,形成梯度帮扶体系。要加强疫情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在做好省总看望慰问、疗休养、医疗互保、身心健康、防护用品、阵地建设、弘扬先进、选树先进、补助支持、服务指导等十项温暖举措的同时,各级工会结合实际,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构建上下联动、对接有效的关爱医务人员服务体系。要有效缓解疫情带来的心理压力,强化引导职工尤其是困难职工,积极投入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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