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2024年省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已正式启动,经资格审查、培训指导、社会组织自评等程序,最终确认33家社会组织参评。
近年来,省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探索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加速全省社会组织从数量增长、规模扩张到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转型,助推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探索多方协作模式,评估制度更加健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评估工作机制,吸纳从事社会组织管理、研究的相关人才建立省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统筹负责省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召集省内高等院校专家学者、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及4A以上等级社会组织负责人等组成百人评估专家团队,并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积极协调业务主管单位参与联动协作开展评估检查指导。坚持分级分类原则,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细化设置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类6项评估指标,为各类社会组织“量体裁衣”,并督促市县民政部门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权限推进评估工作,重点根据社会组织不同类型、类别,抽取相应行业专家实地评估指导,确保评估结果科学、真实、有效。推行成果转化,评估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强化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运用,对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按规定申请或认定公开募捐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对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红名单,实施个性化信用激励措施,推动在社会组织领域营造诚信自律良好氛围。2019年以来,全省共有230余家社会组织参加评估,获评3A以上评估等级社会组织占比68%,共有44家社会组织获评4A以上等级。
©CopyRight 青海省总工会 All Rights Reserved. 青ICP备17001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