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总工会制定下发《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职工信访诉求清单》,从工会组织类、劳动合同类、劳动保护类、工资待遇类、企业民主管理类、社会保障类、生活困难类等7大方面列出13个问题清单,通过主要诉求内容、解决途径和法律法规依据,进一步厘清工会信访工作职责界限,依法处理各类信访投诉请求。
其中,劳动合同类问题主要诉求包括,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合同,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及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劳务派遣用工及相关问题。
解决途径主要为,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信访人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待遇类问题清单主要包括职工、农民工工资待遇诉求,包括拖欠工资、工资标准制定不合规范、加班费核算不合理等。解决途径主要为,职工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处理或申请法律援助,工会组织、劳动仲裁机构协调处理;工会组织依法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并在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过程中提出意见建议。
生活困难类问题清单主要是职工生活困难方面的诉求,包括职工因病因灾致困、子女上学困难、零就业等。解决途径主要为,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救济救助,政府未覆盖且符合工会帮扶条件的,可向所属地工会组织申请帮扶救助,纳入专项帮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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