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青海省总工会日前下发《关于提前集中发放节日慰问金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于5月10日前,将2022年职工节日慰问金以消费券形式一次性发放给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会会员,会员可持券在省内各地区综合商场、超市、餐饮、文旅、加油站等行业实体店消费。
青海职工节日福利消费券发放对象包括全省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全体职工会员。青海省总工会要求各基层单位工会将今年法定节日慰问费按照不超出20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给职工。前期已经发放部分慰问费的,本次集中发放按照标准限额2000元中未发放部分发放。各基层单位发放消费券所需资金由其管理的本级工会经费中予以解决。
据介绍,青海各级工会将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协同发力,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在省内各地区综合商场、超市、餐饮等行业实体店购买日常生活必需品、新型消费品和扶贫产品,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为全省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青海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在发放消费券、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消费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准以消费券的名目,变相用公款给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送礼,不准借机向职工会员推销过期、变质、劣质的商品或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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