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环卫岗位上的普通劳动者,每年按时发放的劳模三金对于我来说是雪中送炭。”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赵红霞说,劳动奖章在精神上给予她莫大的荣誉,劳模三金在物质上给了她很大的帮助。据悉,为切实让劳模在社会上受尊崇,经济上有待遇,青海省总工会日前完成了2337名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审核发放工作,共发放专项补助1058万元,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青海各级工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组织人员深入调查了解本系统、本单位每一名劳模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对劳模的基本信息和困难情况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调查。在摸清底数、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核查劳模本人和家庭收入情况,劳模家庭困难状况及困难原因等,特别对发生重大意外、患病住院、去世以及违纪违法等特殊情况进行重点调查摸底,切实把调查摸底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全覆盖、不遗漏、不重复、零误差。
根据资金管理规定,青海省总工会制定了“劳模三金”发放方案,对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对象及资金用途、补助标准、申报与发放流程、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通过劳模本人申请,经基层工会初审把关,青海省总经济技术部复审后提交主席办公会和党组会审定,并经劳模所属单位、所属地区(产业)工会、省总工会三级公示,确保专项补助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让真正存在困难的劳模得到帮扶救助。
在劳模生活困难补助方面,根据青海省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补助标准线,青海省总工会每年核定一次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发放标准,为242名省部级劳模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228.8万余元,使补助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让劳模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补助方面,对612名因工伤、大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困难的省部级劳模发放特殊困难帮扶补助金361.8万余元,有效缓解困难劳模的生活压力,保障劳模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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