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学习是实践的前提,实践是学习的目的。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妇联紧紧围绕“贯彻总要求、检验精气神”,紧扣“四个一批”,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为民服务的成绩凸显学习教育的成效。
立足服务职能谋创新。省妇联党组坚决扛起抓实抓好系统内党史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坚决把党史学习教育规定动作做到位,立足妇联引领联系服务职能,创新党史学习教育“五个一”自选活动(即:开展一批大学习、组织一批大宣讲、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实施一批巾帼建功活动、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切实用党史涵养初心使命,坚定信仰信念,筑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思想基础。结合省妇联工作职能,研究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清单》,确定14项实事项目,通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逐项跟踪抓落实。注重统筹结合,把实践活动同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结合起来,同庆祝青海省妇联建会70周年结合起来,同推动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结合起来,走出办公室、走到田间地头、走近妇女群众,了解急难愁盼,破解难题、锤炼作风、推动工作。发挥省妇联挂(兼)职副主席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岗位特点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让履职“活”起来、服务“实”起来。
聚焦群体特点促立业。紧紧围绕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对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提高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目标要求,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青绣”工坊建设工程、维权体系建设工程、儿童关爱保护工程,在抓规划内容落实中增强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聚焦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妇女全面参与乡村建设。实施高素质女农牧民培养计划,扶持一批巾帼现代农业基地、“青绣”产业示范基地、家政服务示范基地,带动更多妇女创业就业。持续推进“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倾力打造“青绣─江源巧姑”工坊,探索推进“青绣+基地+农(户)”模式,加大青绣产业扶持力度,开展青绣妇女骨干培训,大力培树领军人物和巾帼巧匠,助推青绣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机制,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范市场准入机制,建立行业体系标准。聚焦育婴、养老、家庭服务领域,打造“妇”字号家政服务品牌。
坚持依法维权优服务。持续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加大省市县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建设力度,从源头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大力实施“巾帼维权行动”,推进《青海省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条例》立法,持续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积极开展“法律大讲堂走基层”活动,先后邀请律师、法官等专家人才有针对性开展“维权面对面服务心贴心”活动20场(次)。深入推进“一站式”妇女维权服务站建设,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惠及城乡妇女。依托省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落实律师值班制度,加强12338妇女维权热线、妇女群众反映诉求一键上网机制建设,目前共提供法律服务48件(次)、办结率达100%。
增强关爱帮扶出实招。积极拓宽筹资渠道,组织实施“母亲邮包”“爱助事实孤儿”“春蕾计划”“音乐之声我要上学”“母亲水窖”等困境妇女儿童救助项目,争取省财政和全国妇联资金162万元,救助城乡贫困“两癌”患病妇女162名。实施基层“领头雁培训计划”,加大对基层妇联干部和新任村(社区)妇联主席、执委的培训力度,通过请上来、送上门形式,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人数近700人(次)。积极推进定点帮扶工作,深入联点村开展“迎华诞、学党史、颂党恩、办实事”暨中央1号文件宣讲活动,与群众面对面讲解党的惠农惠民政策,提供春耕生产帮扶物资共14万余元。开展“春风行动”进乡村活动,为全省妇女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和招聘信息近千条,提供法律咨询和义诊服务近百场,免费发放药品2万余元。同时,着眼服务我省幼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所属六一、三毛幼儿园省级示范园的引领带动作用,大力推动分园建设,不断满足广大家庭幼儿照护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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