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近年来,海北州总工会坚持认真做好劳模服务管理工作,在全州营造了“学习劳模、关爱劳模、尊重劳模、劳模光荣”的良好氛围。 一是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州级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并筹备召开表彰大会,命名表彰了7个“模范集体”和20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唱响了“劳动光荣、工人伟大”的主旋律,在全州形成了学习劳模、宣传劳模的社会氛围。二是积极落实劳模政策待遇。为53名省部级以上劳模发放2013年度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和2014年慰问金18.794万元;在自治州建政60周年之际,慰问各级劳模10名,发放慰问金1万元;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州慰问州级劳模9人,发放慰问金4500元;2013年组织8名全国劳模和10名省部级劳模在省康复医院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组织4名全国劳模和2名省部级劳模赴杭州和华东五市疗休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对劳模的关心关爱。三是认真做好劳模评选推荐工作。在全州评选推荐省部级劳模工作中,严格按照劳模评选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为劳模评选推荐提供详实的基础材料,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2013年推荐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全国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享受省部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待遇)1人。四是建立完善劳模档案管理。整理历届劳模资料,深入调查、逐个核实,及时更新劳模信息,分门别类完善劳模档案,做好全州8名全国劳模、53名省部级劳模和32名州级劳模档案的动态管理和身份认定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全,为各级劳模落实相关待遇提供了准确的基础材料,促进了劳模规范化管理。(海北州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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