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记者从全省民政工作会上了解到,2023年我省全年累计投入民政事业资金达47.4亿元,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去年以来,我省民政部门聚焦持续巩固兜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加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力度,年内将1.6万名收入低于1万元的符合条件监测对象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加快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扎实推进社会救助监管效能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全省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2.98亿元,有效保障了全省34.98万名城乡低保对象、1.74万名特困供养对象、0.45万名困境儿童和10.3万人次临时遇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同时,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具体措施,推行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清单制管理,压减村级工作事项67%以上。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全省社会组织投入助力乡村振兴帮扶资金1.5亿元,行业协会商会减免涉企收费5200余万元,涉及企业5713家,帮助518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依法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400个,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16个。
此外,我省各级民政部门还聚焦“一老一小”重点人群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着力打造具有高原特色养老服务青海样板,建成并运营56个具备综合助餐、日间照料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点(站),130个具备助餐及日间活动功能的农村互助养老点(站),完成1900户适老化改造任务,为10余万名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等服务。争取资金800多万元深入推进全省9家儿童福利机构和24家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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