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记者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改革与法治协同推进,2023年内顺利完成3项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项目和4项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制定、修改省级地方性法规9件,打包修改和废止5件,审查批准法规条例20件。
聚焦乡村振兴的堵点难点,三审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切实把全省乡村振兴的目标、原则、任务、要求、举措转化为法治规范,有效填补我省乡村振兴领域立法空白,努力以法治力量推动破解“三农”难题。聚焦服务建设产业“四地”,在促进盐湖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中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听取和审议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等工作报告,专题询问承诺事项整改情况的专项报告,以法治引领规范和推进产业“四地”建设,有力推动了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进程。
研究制定全国首部包虫病防治地方性法规,以规范包虫病防治的“小切口”立法,推动解决事关民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的“大问题”。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省各级人大及“一府一委两院”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入库上线,并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使用,实现法治为民零距离。
健全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完善意见征求和反馈机制,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由15个增加至34个,反馈立法意见建议213条,全省各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达到106个,实现八个市州全覆盖,有效畅通了基层群众立法诉求。
拓展民主立法渠道,在乡村振兴条例中首次开展党政协商,广泛凝聚立法共识。首次在立法程序中开展五级论证,首次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座谈会,统审中就专项条款进行专题协商,得到全国人大肯定。与省政协签订立法协商备忘录,有针对性地选择社会关注度高、调整规范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规开展立法协商,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请本次人代会审议的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是近20年来第一次在省人代会上审议省级法规,也是代表广泛参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具体体现。
围绕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三联系”制度拓展为“六联系”制度;在建议办理上增效,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292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办复率、评价率、满意率实现100%。
©CopyRight 青海省总工会 All Rights Reserved. 青ICP备17001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