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记者从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即日起至3月底,我省消防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六大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教育教学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及其他重点场所(领域)等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
此次除患攻坚行动,将全省划分若干片区,抽调业务骨干,组建督导组和执法小分队,下沉到基层一线,集中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察暗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按照“什么风险隐患突出就整治什么风险隐患”原则,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配套制定重点任务清单。
主要围绕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缺失、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和管道井封堵不严、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停用、火源电源失控漏管、应急准备不到位等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单位场所能够自行整改的,依法督促整改到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落实“一案双罚”,依法查处违法企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一时难以整改的,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采取查封、罚款、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拒不改正重大火灾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决定等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依法利用信用监管机制,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积极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调动群众参与除患攻坚行动的积极性,以典型火灾案例、执法警示教育剖析问题教训,以案说法、以案明责,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组织基层工作人员、“九小场所”经营业主、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管理人及员工、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人及员工、物业服务企业员工、保安以及特殊场所宿管、护工、医护人员等“八类重点人群”和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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