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各州(市、地)总工会(办事处),省级各产业工会,省总各直属工会:
为全面落实省总《2011—2015年全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顺利完成2013年度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任务,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现将2013年度全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培训内容
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中央、省委关于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理论,工会重点工作等。
二、培训对象
各州(地、市)、县(市、区)总工会,省级各产业工会、省总各直属工会,省总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骨干;非公有制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中高层管理人员;新到工会岗位尚未取得上岗资格的工会干部;非公有制企业专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国有企业工会干部及骨干班组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等。
三、培训班次
2013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5个、45期。其中:由北京市总工会和省总工会联合在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举办“第四期青海省工会领导干部北京培训班”(1期),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联联合举办“全省非公企业法人代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培训班”(2期),由省总工会和省非公党工委联合举办“全省非公企业一线工人党员‘蓝领成才计划’培训班”(3期),省总工会主办培训班15个(35期),省总各部门、各驻会产业工会举办各类培训班10个(详见附件1、2)。
四、具体要求
1、各地区、各产业、各单位按照《2011—2015年全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13年度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要求,做好统筹安排、落实人员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2013年度全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2013年度由省总工会主办并列入计划的培训班,培训经费统一由省总干校承担,部门培训班次培训费由办班单位统一安排,培训人员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由培训人员派出单位核定报销。
3、2013年度由省总工会主办或联合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原则上不予改变,按照培训计划依次进行,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做好受训准备。由各单位、各部门主办的培训班次严格按照培训计划执行,因工作需要变更办班时间,需提前与省总组织部协商。
4、全年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地区、各产业、各单位及时整理干部教育培训资料,认真做好培训工作总结,及时报省总组织部备案。
联系人:刘金珠,联系电话:0971—8246429,1879719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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