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省总各部室、各驻会产业工会:
《青海省总工会参与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总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总工会办公室
海省总工会参与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2013年省总工会“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联系点为海北州刚察县沙柳河镇潘保村。为圆满完成共建示范村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今年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的总体目标是:农牧户院墙和大门统一改造,统一样式和颜色;村道全部硬化;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危房基本改造;村容村貌有效整治,实现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修建群众文化活动场所,配套文体设施,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路灯等;培育主导产业,增加农牧民收入;完善村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围绕以上目标,省总“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是:1、整治村容村貌;2、新建群众文化娱乐广场1个(3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3、新建统一色调、统一高度、统一样式的民居砖混围墙并进行粉刷,配套新建农牧户大门;4、帮助制定完善村庄建设规划,配合县、镇积极协调有关项目,解决硬化道路、人畜饮水、安装太阳能庭院路灯、实施村庄绿化项目等工作。
二、实施步骤
省总工会开展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从2013年1月开始,12月结束,为期一年,分启动、实施、验收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13年1月-3月)。成立省总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人员,开展调研,明确工作思路。签订共建协议,整合资金项目,组织实施村庄建设。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3年4月—10月)。深入村户,召开“两委”会、党员会、群众大会,征求村民意见,协调联系,明确项目资金投向;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联系,拓宽融资渠道,整合项目资金,向共建村倾斜,成线连片,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项目资金到位,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13年11月-1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全面总结。
三、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省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郎国清为组长,副主席常伟宁、副巡视员旦木珍为副组长,省总各部室、各驻会产业工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总工会开展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领导小组,旦木珍同志具体负责驻村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部),韩生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指导开展工作。抽调刘金珠、李孝林同志轮换驻村开展工作。
2、加强协调指导。活动领导小组定期深入共建村检查指导,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保证工程质量,规范资金使用。及时总结交流好做法、好经验,总结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3、树立活动典型。广泛宣传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引导农牧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共建美好家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参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展示参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风采,树立强化服务功能,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4、坚持多措并举。明确省总各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坚持各负其责、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有效的联合推动机制;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鼓励省级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工会参与省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形成有效的全社会参与机制;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完善村规民约,形成有效的群众参与、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形成有效的组织保障机制,为建设新农村新牧区做出新的贡献。
四、经费支持
省总筹措一定的资金支持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建设,各部室、各驻会产业工会结合各自实际,整合工作资源,积极向共建村提供支持,全力推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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