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各州(市、地)总工会(办事处),省级各产业工会、省总各直属工会,省总各部室、干校、康复医院:
现将《青海省总工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总工会办公室
青海省总工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的通知》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精心组织调研。省总领导深入一线、深入职工群众开展调研活动,要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安排和重点调研课题,突出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工会工作的难点问题,不召开全面工作汇报会,可结合调研重点召开专题或小范围座谈会。调研形成的意见、建议,要向省总党组写出专题调研报告。
2、注重实际效果。省总领导和各部门每年选定1—2个重点调研课题,带着具体任务开展调研活动,多研究问题、多总结经验、多指导工作、多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工会工作薄弱的企业去,及时反映职工利益诉求,推动问题解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省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干部到基层调研时间每年不少于90天。
3、改进调研方式。要做到“三带去三带回”,即带着感情去,带着友谊回;带着问题去,带着答案回;带着任务去,带着成效回。每人至少与10名以上职工面对面交流沟通,至少与5名职工群众建立长期联系,每年联系次数不少于4次。认真撰写民情日记、为民服务卡、调研报告等。坚持工会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协调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利益问题。
4、减少陪同人员。省总领导赴基层调研做到轻车简从,随行人员要与调研任务密切相关。到地方调研,州(市、地)、县(市、区)工会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到产业和直属工会及所属单位调研,陪同人员只限1人。地方和企业工会负责同志不到行政边界或厂区门口接送。调研活动坚持集中乘车,地方或企业只陪同一部工作用车。
5、严明工作纪律。要坚持与职工一起劳动,与职工一道打饭就餐,不参加宴请,不接受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参加娱乐活动,不影响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不给基层添麻烦增负担。基层单位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有关人员和职工群众迎送,不献哈达敬酒,不安排到旅游景区景点参观,不超规格住宿。
二、压减会议活动
6、减少各类会议。严格控制以省总名义召开的会议,除按规定召开省总常委会、全委会、经审会、女工委员会和按照省委、全总要求召开的会议和举行的活动外,确需召开其他工作会议须经省总党组批准。召开的会议尽可能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不请州县同志到主会场参会,不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7、压缩会议规模和时间。省总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只召开到州(市、地)总工会(办事处)、省级产业、省总直属工会。省总全委会议、经审会议每年召开1—2次,会期不超过1天。省总常委会议每年召开2次。省总女职工委员会议、各驻会产业工会全委会议每年召开1次,会期不超过半天。省总党组、主席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1次,时间安排在周五上午。各类会议工作人员不得超过出席会议人员总数的15%。
8、提高会议实效。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少讲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省总领导讲话控制在3000字以内。未经省总党组批准,省总领导不出席各级工会举办的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和各类剪彩、奠基、庆典活动等。省总各部室原则上不单独召开业务会议,可充分利用省总全委会议对接工作。
9、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各类会议活动要严格经费预算和开支管理,一律不准对下摊派会议经费。能在工会所属会议场所召开的会议,不到经营性会议场所召开。不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不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发放礼品、纪念品。会议活动现场布置简朴,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各驻会产业工会和省总各部门不得召开各种形式的联谊会、茶话会等。
三、精简文件简报
10、减少文件简报。严格控制以省总和省总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省委、全总和有关部门的文件原则上不再转发,现行文件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省总各部室不得向下级总工会发文。设在省总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以省总名义发文。临时性机构不对外发文。
11、提高文件简报质量。除重大工作部署性文件外,省总(含省总办公室)印发的文件不超过2500字,个别重要文件不超过3500字。报送省总的请示、报告控制在1200字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2000字。《内部通报》、《青海工运》刊发省总负责同志讲话不超过2500字。减少《青海工会信息》数量,一般性工作只用标题报道。
12、规范文件简报报送程序。各州(地、市)、产业、直属工会报送省总的文件、简报统一报省总办公室办理,不直接报省总领导同志。各驻会产业工会、省总各部门不得直接向省委、省政府、全总和省总领导同志报送文件、简报。报送省总的请示、报告一事一文,不得多头主送。各州(市、地)、产业、直属工会印发的下行文,不抄送省总及省总各部室,如需省总阅知或按规定报备的,须专题报告。各州(地、市)、产业、直属工会通过青海省总工会门户网站阅览青海工会信息,原则上不再纸质印发。
四、改进宣传报道
13、突出宣传报道重点。宣传报道的重点要放在一线职工、劳动模范、基层工会和亮点工作、典型经验上。省总全委会、庆祝“五一”系列活动、“金秋助学”、“两节”送温暖等全省性工会会议和重要活动,可协调有关新闻媒体播发精短消息。省总领导同志出席工会重要活动、开展调查研究等,不邀请地方媒体参加,随行人员拍摄的图片影像作为工作资料,活动情况只以工会信息形式报道。
14、发挥网络阵地作用。充分发挥青海省总工会门户网站反映直观、图文并茂的优势,及时报道工会工作动态,不断丰富报道的内涵与形式,增加信息量,突出特色性,增强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社会影响。
五、节约从简接待
15、简化公务接待。全总领导、全总部门负责同志来青考察调研和开展慰问活动,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全总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兄弟省(区、市)总工会代表团和国内外重要客人,做到务实节俭、热情周到,突出地方特色。基层工会人员来省总衔接工作,原则上安排在职工食堂吃工作餐。
16、严格执行标准。省总领导到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不超规格安排食宿,严格执行工作用餐和住宿标准,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安排宴请,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品。
六、厉行勤俭节约
17、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省总领导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谋私利,不搞特权,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对干部使用不插手、不打招呼,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坚决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规定,不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会资产租赁、办公用品采购等经济活动。
18、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省总领导同志要严格执行省委、全总有关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出国(境)审核、审批工作。严禁以学习考察为名组织干部外出旅游,学习考察要根据工作需要,压缩时间、行程和随行人员。
19、加强机关管理。大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健全完善省总机关内部管理规定,落实节水、节电、节能、节油措施,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要切实加强办公用品采购、使用和管理,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机关干部职工因公出差要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节约经费开支。
20、从严控制和规范考核表彰活动。以省总名义组织的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报经省委批准后实施。精简各类表彰项目和活动,除全省“五一”双奖等表彰大会外,其他类型的表彰不集中开会举行,只以通报方式表彰。
七、强化督查落实
21、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全总有关规定,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带头做职工群众的贴心人。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办法,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产业、本单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具体措施。
22、加强督促检查。省总办公室、组织部、财务部、经审办、机关纪委每半年对各州(市、地)总工会(办事处)、省级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工会和省总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结果向省总党组报告,并予以通报,确保令行禁止。省总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每年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部门考核工作中向干部职工报告。省总组织部门将执行《实施办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印发的《全省工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职
工群众的暂行办法》停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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