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各州、地、市总工会(办事处),省级各产业工会,省总各直属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职工为完成玉树灾后重建决胜收宫三年目标任务建功立业,决定推荐评选一批在玉树抗震救灾、灾后重建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推荐评选对象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授予企事业单位、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授予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先进职工。
(二)推荐评选名额
2013年,全总同意我省推荐评选玉树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30个、奖章80个。具体推荐评选名额详见附件1。
二、推荐评选条件
玉树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必须是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玉树灾后重建以及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服务保障等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
三、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要自下而上,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和地区公示。
(二)玉树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的推荐比例为: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含农民工、科教人员)不低于80%,企业负责人不超过6%,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得超过2人,司局级(含)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推荐对象是企业或企业负责人的,须当地县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是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还须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签署意见。推荐对象是党政机关干部的,须纪检、监察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推荐对象是农民工的,应征求本人户籍所在地工会的意见。
(四)凡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和工会经费、未组建工会和签订集体合同、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以及2010年以来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集体和集体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五)不按评选要求推荐的人选(单位)名额视同放弃。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上报简要事迹表。各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经相关民主程序产生候选人,于
(二)广泛公示。经省总初审后,各单位将候选单位及个人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以文字形式及时报省总经济部。经全总初审同意后的推荐单位和个人,由省总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示。
(三)填报正式推荐审批表。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单位和个人,填写正式推荐审批表(正式推荐审批表请在中国工会经济技术工作网http://jjjs.acftu.org下载,表内填写的主要事迹要简明扼要,用钢笔填写或打印,不得复印或在表内附贴事迹材料,彩色近照用线缝在推荐审批表上),于
省总经济部电子邮箱:702142460@qq.com
联系人:王秋菊,联系电话:8236847、13997145996
附件1:玉树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2:玉树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单位简要事迹表
附件3:玉树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简要事迹表
青海省总工会办公室
©CopyRight 青海省总工会 All Rights Reserved. 青ICP备17001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