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省总各部室、省级有关产业和直属工会:
今年是西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之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西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省总工会各部室、省级有关产业、直属工会要主动融入,发挥优势,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西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发展创建成果,为圆满实现西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做出贡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西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和要求,认真履行工会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组织深入开展富有工会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教育宣传,依法维护职工文化等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争文明单位,展现职工文明风尚,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创建任务的落实,为西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功立业。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职工群众思潮,凝聚共识。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把广大职工团结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大力弘扬新青海精神和玉树抗震救灾精神,凝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倡导富裕、文明、和谐,倡导平等、公平、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工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时代新风。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引导干部和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职工,加快推进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不断丰富职工群众的精神生活。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引导职工在文化建设中自我展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开展文明单位(部室)创建和公开承诺、亲切服务、依法办事、文明做事等活动,内塑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提升各级工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单位、街道、社区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以文明推发展、促和谐。大力弘扬新时代劳模精神,积极宣传劳模先进事迹,学习“青海好人”、“西宁好人”等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加强职工遵章守法教育,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开展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优良风气。
(四)参与帮建共建活动。根据西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开展“下基层、接地气、办实事”活动确定的联系点,实行联点共推创城工作机制,发挥自身优势,制定参与帮扶共建实施方案,加强指导、帮扶和督查工作,推动联点单位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五)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大力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增长长效机制。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法督促企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积极开展生活救助、医疗救助、金秋助学、就业再就业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的困难职工帮扶活动。健全畅通维权热线电话和有效处理机制,切实预防和解决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工会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工会干部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工会组织建设,创新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加大非公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组建工会、发展会员的力度,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更加紧密地把广大职工团结在党的周围。持续深入开展“下基层、接地气、办实事”活动,密切与职工的血肉联系,回应职工关切,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总机关、省级有关产业和直属工会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西宁市总工会《关于2013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总发〔2013〕24号)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服务创建工作,主动与西宁市总工会协调对接,制定支援参与西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握重点,共同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努力把西宁市建成人民满意的生活之城、幸福之城、和谐之城。
(二)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广泛的独特优势,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西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自觉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要在本单位建立文明宣传专栏,悬挂、张贴文明用语,践行文明行动。要充分利用工会网站、刊物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西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经验做法、典型事迹和主要成效等,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我做贡献”的创建活动氛围。
(三)健全联动机制。省总各部室、省级有关产业和直属工会要按照省总要求和西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安排,结合实际,与西宁市总工会建立健全创城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省总工会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大局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涉及创建全局的重点问题,将通过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及时加以改进和解决。
各部门、产业、直属工会开展创建活动情况及时报送省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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