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工会组织履行职责的能力,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在激发广大职工群众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干部职工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贡献力,近日,乌兰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出了要求。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组建工会”的原则,立足行业和从业人员的多样化、精细化等特点,积极探索并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组织的设置形式,达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活动经常、作用明显、会员拥护的目标。一是未建立工会组织的“集中建”。要求各单位将建立工会组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落实责任,根据单位隶属关系和行业特点,按照“独立组建、联合组建、上挂组建、依托组建、统筹组建”等模式组建工会。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二是已建立工会组织的“整顿建”。对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要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基层工会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各项工会相关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信息库;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以职工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会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做好新形势下服务职工群众的各项工作。三是工会其他机构“配套建”。要求各单位在建立工会组织的同时,应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二、进一步丰富各级工会组织活动载体。依托工会建设“职工之家”特色和优势,坚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以“小型、分散、业余、实效”为原则,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活动,提高基层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一是开展帮扶救助活动。将“下基层、接地气、办事实”活动和“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走基层、访民情、解民优”活动结合起来,面向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职工群体,解决实际问题,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劳动和谐,凝聚发展合力。二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工会志愿者服务队,发动10%以上的工会会员成为志愿者,更好地将工会志愿者组织起来,激发服务热情,发挥专长技能,积极组织开展帮扶困难群众、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等志愿服务活动,达到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目的。三是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居、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各级工会要及时做好职工、经营者双方协调工作;基层工会主席要做好职工的代言人,敢于维权,主动为职工说话办事,向有需要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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