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6月30日,省总工会举行青海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启动仪式。
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马顺清,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宏,省政府副省长程丽华,省政协副主席鲍义志出席启动仪式并共同启动青海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郎国清在启动仪式上致辞。他说,工会组织实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服务党政工作大局、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服务职工群众、协助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生动实践,是履行工会职责、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的有效形式,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推动实现全省“131”总体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而现实的意义。他指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的精心组织和共同努力,青海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开局良好,截止6月29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第一期活动的职工近30万人。他强调,随着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经验的不断积累、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补助标准的不断提高、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内容的不断丰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事业一定会越来越深入人心、越来越蓬勃兴旺,在推动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一定能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启动仪式由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管委会主任、省总工会副主席付东明主持。省交通运输工会主席陈阳、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赵生文、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何相军分别代表工会组织、职工群众、委托服务机构发言。省医改办副主任王晓勤、省人社厅副厅长聂殿光、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建勋、省民政厅副巡视员索南、省审计厅副巡视员李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何相军等有关部门和企业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部分地方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工会负责人,西宁地区职工代表,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有关部门和服务网点柜面负责人,省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新闻媒体记者共130多人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结束后,省总工会举行了青海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媒体通报会。省总工会、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向新华网、人民网、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工人日报、青海日报、青海广播电视台、青海网络电视台、青海新闻网、西海都市报、西宁晚报、西宁广播电视台、夏都零距离、百姓第1时间、青海法制报、海东时报等新闻媒体记者介绍了青海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相关情况。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是工会运用经济手段和长效帮扶方式,让患病住院职工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等待遇的基础上再得到一定的补助,使患病住院职工进一步减轻个人经济负担的重要保障制度和活动。
凡青海省行政辖区内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按规定交纳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金的,均可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第一期活动互助保障期限为一年,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到2017年6月30日结束。参加第一期活动的职工需缴纳互保金100元。补助按照职工住院发生的,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待遇后的自付部分(不含自费医疗费用),采用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予以补助。自付费用3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部分,补助40%;10001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补助70%;100001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的部分,补助100%;超过20万元的部分,不再补助。
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保活动的职工在青海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青海省中医院、青海省红十字医院、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青海省交通医院、青海省康复医院、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的,出院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后,及时到省总工会委托服务机构——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设置在医院的窗口进行结报。(法律与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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