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3月6日至10日,省总党组书记李忠带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同志赴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海东市化隆县调研工会工作。调研期间,李忠一行深入到职工文化中心、乡镇、社区、企业,与职工群众、工会干部就工会改革、工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等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沟通,共同探讨解决的途径、克服的办法,并就坚持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推动工会改革等提出要求。
李忠指出,在工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上,工会干部要绝对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绝对忠诚党的事业,是对工会干部政治上的要求,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对工会组织工作上的要求。工会工作的成效,归根结底要体现在服务职工群众上,体现在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始终听党话、跟党走。 在工会改革工作上,必须转变观念,工会改革绝不仅仅是机构改革,要致力于工作机制的改进上、致力于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上、致力于工作作风的转变上。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职工需要什么,我们就办什么,做实做好维权服务工作,让职工群众有切切实实的获得感,感到工会在为他们想事情、做事情。
李忠强调,在工会如何有为有位上,必须把工作重心放在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上。如清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会组织必须主动作为,定期组织工会干部深入调查了解本地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反映,积极协调解决。工会的维权服务工作要更务实一些,州、县两级工会要健全法律服务援助机制,进一步加大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要关心爱护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精心做好户外劳动者休息点建设工作。
李忠要求,在乡镇探索“大群团”工作上,根据中央关于推进乡镇(街道)改革工作的意见精神和乡镇(街道)群团组织力量薄弱、资源分散、经费不足等实际,整合力量、统筹资源、协同联动,走“大群团”工作的路子势在必行。各地工会应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在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上,要把发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作为做强基层的重要举措,解决基层工会力量不足的问题。要争取把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纳入政府政策序列,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积极建议党委加大工会干部交流力度,不断拓宽工会干部的视野、思路,推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在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上,不能停留在送钱送物上,要更加有效地使用帮扶资金,把各方面的资金整合起来,支持困难职工创业、就业、发展产业,稳步实现脱困解困。(宣教部)
©CopyRight 青海省总工会 All Rights Reserved. 青ICP备17001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