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青海省推进群团协同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以来,在省委改革办的精心指导和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按照“六共”要求,协同发力、凝聚合力,拓展服务女职工工作内容,提升服务女职工工作水平。
坚持组织共建。深化党建带群建,健全群团组织体系,破解群团工作壁垒,不断激发群团组织生机活力。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兼、挂职副主席与职工群众联系的独特优势,各级兼、挂职领导干部主动出主意、想办法,建良言、献良策,履好职、尽好责。各级党委将群团建设纳入党建总体部署,成立群团协同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群众工作部、群众工作委员会,设立群团党组,建立群团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等制度,召开协同化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会,对群团工作实行整体联评联考,形成了“以统为主、统分结合”的大群团一体化工作格局。
实现阵地共用。按照“统筹协调、共建共享、科学管理、融合发展”的原则和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将各群团服务阵地有效聚集,科学整合。省总工会着力强化女职工服务品牌,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阵地内涵,命名省级工会爱心托管班16家,挂牌“青海省女职工温馨小屋”249家,特别使车站、商场、社区等公共场所建设的阵地与妇联组织的维权服务、家庭教育等功能有效融合,实现了一室多用,增强了社会影响力。强化爱心托育工作,与妇联组织协商共建,推动托幼一体化建设,解决职工群众生育、养育的后顾之忧。
推动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有的管理体系,加强人财物等资源聚合力度,构建群团之间信息互动、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按照《青海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青海省儿童发展规划(2010-2030年)》要求,印发青海省总工会关于贯彻实施《两规》的意见,共同关注全省妇女儿童发展。工会与妇联互相推选参会代表,畅通女性职工群众参政议政渠道。积极广泛推荐先进典型,共同从女职工中推荐评选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个人、全国五好家庭、全国最美家庭及省级各类先进集体、个人等,有效激发女职工工作热情。
实行活动共办。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结合中心工作、重大节日、关键节点,举办具有群众吸引力、时代感召力、社会影响力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与妇联共同举办举办“理论引领时代 思想照亮航程 弘扬优良家风”玫瑰书香主题阅读分享活动,发放《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走进百姓家》等书籍,聆听一线女职工现场阅读分享,组织女职工工作者、巾帼劳模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代表参观中华好家风展。协同推进“会聚良缘”婚恋服务活动,覆盖更多单身青年,会聚更大合力,多维度帮助青年树立正确婚恋观、家庭观。
强化服务共融。以实施协同化项目为抓手,提高服务的集约化、精准性,助力提升各族群众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合力打造普法宣传工作品牌,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主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网络知识竞赛,12万人在线参与;开展法律大讲堂进企业活动15场(次),帮助女职工提升维权意识。组织实施工会女职工“两癌”筛查服务、“六一”儿童节关爱帮扶、妇联“99公益日活动”,聚焦全省困难女性、新就业形态女性和困境儿童,累计投入102余万元,帮助女职工解决急难盼愁问题。联合举办六届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共同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激励和引导更多的妇女群众特别是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向家政服务业转移,为实现创业就业提供新途径、搭建新平台。
加强人才共育。把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关键,构建群团多维融合培训交流机制,共同打造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精干高效的群团干部队伍。与妇联组织联合开展全国、全省三八红旗手疗休养活动,营造尊重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干部培训班,解读中国工会十八大和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聚焦妇女儿童工作开展经验交流和问题研讨,帮助基层实践突破工作瓶颈,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水平。(省总女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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