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12月23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细化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政策措施,推进健全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全力做好社会救助领域“应保尽保”工作。
《通知》重点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财产等概念和范围作出详细规定,对家庭收入豁免、供养费用核算等情形进一步明确。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认定方面,提出综合考虑家庭成员关系、长期共同居住等因素,不得仅以是否在同一户口作为判断依据;在家庭财产认定方面,提出综合考量财产实际价值、是否为日常生活必需和生产资料、能否及时变现等因素,避免各种形式“一刀切”问题发生;在家庭收入豁免方面,规定对需要照护家中完全失能和部分失能人员、学龄前儿童等特殊情形,可按照城市低保标准免除核算1名实际照护人或当事人的非固定就业收入;在供养费用核算方面,明确成年无业的重度残疾人落实“单人保”时,只核算申请人的收入、财产和本人获得的供养费用,并将低保边缘家庭中被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纳入“单人保”覆盖范围。
同时,围绕加强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大数据+铁脚板”作用,对纳入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自其纳入之日起每半年系统自动发起核对,并安排工作人员按比例抽查核查,精准核定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及财产,并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享受救助备案机制,切实防范“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问题发生;围绕优化审核确认程序,积极推行特困、低保、低边等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工作“多合一”,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全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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