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2025年1月21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青海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5年预算草案。会前,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省财政厅根据初审意见对预算报告和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大会期间,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预算法及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加大重点领域投入保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同时,也要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有的地区和部门预算编制还不够科学合理细化,项目谋划不实,支出进度缓慢,结余结转资金量较大;收入不及预期,收支矛盾突出;预算统筹力度不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还不高,部分专项债投向不够精准,政策效能和资金绩效还有待提升。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预算报告和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部署,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我省实际。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青海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青海省2025年省级预算草案。
今年是“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做好财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支持扩大消费需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着力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用好用足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统筹预算资产债务,加大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精准投放,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加强对“两重”建设、“两新”工作、稳就业、促增收、提消费、生态环保、产业“四地”、新质生产力、乡村振兴、惠企纾困以及重大战略重点领域的支持。统筹推进财政政策实施和预期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加强与金融、产业等政策协调联动,增强政策合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二、着力提升预算管理效能。持续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指导约束,突出对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收入上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支出上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管理上要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率。突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重大财政政策效能评估评价,严格绩效目标设定和审核,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资金监管,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着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举,建立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扎实执行一揽子化债政策安排,加快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加强专项债券管理,优化预算下达流程,确保资金精准配置到重点项目,投向新能源、新基建、新兴产业等基础设施,避免资金滞留和低效使用。积极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加快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转型,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加强追责问责,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做好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工作。
四、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推动零基预算改革,构建破基数、促统筹、保重点、提绩效的预算分配机制,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强化数据赋能,加快财政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探索地方附加税改革,重视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完善地方税体系,加快培育地方财源税源,更好发挥税收调节功能。健全省对下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规范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提高市(州)县财政保障能力。加强财税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提升财税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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