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4月28日,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青海省受表彰的34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载誉归来。5月6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晓军,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东川会见我省受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随后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省总工会主席王大南出席青海省总工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标志着我省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圆满收官。
自去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下发以来,省总工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联合相关单位历时4个多月完成了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的初审、考察、公示、复审及参加表彰大会等工作。在此过程中,省总工会坚持政治标准,突出实绩导向,兼顾地区特色,面向基层一线,认真落实推荐评选工作要求,在省功勋办指导下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征求11家省级部门意见,组成7个考察组,对推荐对象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候选人的实际工作情况和综合表现。
我省受表彰的34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涵盖了制造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等15个行业。其中生态保护、产业“四地”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民族团结进步、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领域人选共29名;乡村特色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其他领域人选5名。少数民族16名,女性9名,一线产业工人16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民主党派人士占一定比例。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16名,占总数的47.1%,其中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12名,占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的75%;机关事业单位人员11名,占总数的32.4%;农牧民7名,占总数的20.6%,其中农民工5名,占农牧民人选的71.4%。
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圆满完成,既是对青海劳动者奋斗成果的肯定,更是对全省上下拼搏实干的激励。省总工会将坚持“选树、培养、服务”相结合,加大劳模事迹宣传宣讲力度,充分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关心关爱力度,激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保持本色,继续努力、再立新功。(省总经济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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