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7月30日,记者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对加强全省土地管理,助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条例》共八章五十八条,从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建设用地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条例》落实国家“多规合一”改革要求,确立统一规划管理体系,明确“下级服从上级、专项与详细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刚性规则,细化省、市(州)、县、乡镇四级规划审批程序,区分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与乡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现城乡全域用途管制全覆盖。
《条例》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区域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将耕地保护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与离任审计依据,统一管控各类非农建设、造林绿化等占用耕地行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六不准”负面清单,并建立闲置耕地市场化复耕机制,杜绝耕地闲置荒芜。
《条例》规范土地征收全流程标准化、法定化,明确预公告、现状调查、社会风险评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补偿登记、协议签订等环节时限与公示要求;针对青海特色产业,规定生态红线外沙地、裸土地用于清洁能源、盐湖产业低影响开发。同时,明确设定农牧区宅基地标准,落实“户有所居”法定保障。节约集约用地方面,《条例》鼓励地上地下一体化复合开发,严管临时用地,杜绝“以临代永”,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专项用于乡村产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破解乡村发展落地无地难题。
《条例》建立省级土地督察刚性制度,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摄等技术手段开展动态巡查,健全村(居)委会违法用地报告机制,同时明确健全跨部门权责分工与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建设用地市场信用监管机制,规范违法建筑没收、移交、处置流程,确保违法占地查处整改闭环落地。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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