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各州(市、地)总工会(办事处),省级各产业工会,省总各直属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总关于深入推进“两个普遍”工作的部署,稳步推进全省已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积极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各类企业中开展2013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二、活动对象
一是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没有签订工资专项协议的企业;二是工资集体协议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三是职工工资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较长时间没有明显增长或低增长的企业;四是区域性、行业性特点较为明显、适合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小微型企业。
三、活动要求
要约是启动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定程序,是落实职工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春季是各类企业制定生产规划、集中召开职代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的黄金时期,各地区、各产业、直属工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的重要意义,紧紧抓住这一时机,把开展要约行动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环节,积极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企业家协会、工商联等部门,以更广泛的资源和手段,努力把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工作做实做好。要积极指导、督促基层(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依法启动开展要约程序,督促企业行政方及时回复,对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回复要约的行为要通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区、产业、直属工会要及时编发工作信息,活动结束后报送总结材料。此项活动将纳入省总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省总民主管理集体合同部对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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