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各市州总工会、省级各产业工会、省总各直属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大局中的积极作用,现就全省工会系统进一步做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广大人民群众争取美好生活、转变社会风气、建设文明生活的成功实践。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是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精神文明建设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精神文明建设由虚变实的基础工程,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各级工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家庭、文明窗口、文明班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当前,我省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立足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创新内容、拓展领域、丰富手段,不断提高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更加符合“四个全面”的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坚持综合创建、统筹兼顾、共建共赢,全面系统地推进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切实加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度
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认真回顾梳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延伸拓展。要以省文明委安排部署2013-2015年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评选推荐工作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内容丰富和喜闻乐见的创建活动,使职工在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升。
1、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创建文明城市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整体,是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有效途径。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的桥梁纽带,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围绕中心工作建功立业是工会的重要职责。各级工会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加强职工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建设,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加强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发挥好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2、积极参与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创建文明村镇活动是广大农牧民群众在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追求高尚精神文化生活的生动实践,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创建文明村镇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加强规划、加大投入、注重实效,在提升村庄“外在美”的同时,着力塑造“内在美”,着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为提升农牧区文明素质和农牧区文明水平贡献力量。
3、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创建文明单位是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基础工程。各级工会要按照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管理制度健全、环境整洁优美的文明单位创建标准,认真组织开展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职工思想道德教育、抓好职工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优化单位内外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文明单位创在机关、创在单位、创在窗口,体现在文明素质提升,体现在群众满意度的提高,体现在文明服务、文明环境的有效改善。
4、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文明行业创建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是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有效途径,是行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动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内在需要,是实现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结合点。各级工会要按照组织领导有力、服务水平领先、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管理制度健全、环境整洁优美的文明行业创建标准,认真组织开展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奉献社会活动、优化内外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把职业道德、社会责任贯穿于创建之中,努力形成对社会负责、为人民服务、让群众满意的行业新风。
三、不断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工作水平
1、要突出群众性。要广泛组织动员职工,把职工参与作为检验创建工作成果的一个重要标准,要站在职工的视角把职工便于参与、乐于参与、主动参与作为一个重要因素考虑进去。
2、要持之以恒。对行之有效的措施、载体和抓手,要一抓到底。对“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道德模范选树学活动、孝敬教育、诚信教育、勤劳节俭教育等,要坚持主题不变,抓具体、具体抓,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把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往细里做,抓住不放,抓出成效。
3、要坚持改进创新。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心设计活动平台,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在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上下功夫。要尊重职工的首创精神,广泛动员职工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形成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改进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生动局面。
4、要发挥媒体作用。要充分发挥媒体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媒体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动员、组织、交流,运用媒体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评选、学习、宣传工作。运用各种网络资源,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使网络成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推动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
青海省总工会
2015年9月21日
©CopyRight 青海省总工会 All Rights Reserved. 青ICP备17001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