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各市(州)总工会,省级各产业工会、省总各直属工会:
基层工会直接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是扩大工会工作有效覆盖面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深化职工之家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提升工会干部的“六种能力”,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基层工会广泛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职工信赖娘家人”活动(以下简称“双争”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三个着力”的要求,以加强我省工会系统“三基”建设为契机,通过开展“双争”活动,促进工会组织覆盖面明显扩大,服务职工能力明显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推动我省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围绕青海经济发展大局,充分激发工人阶级主力军的作用,以改革为动力,协调劳动关系、参与社会治理、助推经济转型,充分发挥工会在组织、引导、服务职工中的重要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三区”建设战略任务作出工会组织新贡献。
二是坚持以职工为本。从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入手,情系职工、面向基层,扎实做好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工作。始终以职工之家和职工“娘家人”的要求定位,切实掌握实情、加强民主参与、妥善化解矛盾、竭力服务职工,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出工会组织的新贡献。
三是坚持依法维权。把赢得职工群众的依赖和支持作为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照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职工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的权益,依法保障职工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与时俱进。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把握职工需求,不断赋予职工之家新内涵、新内容,注入新活力。摆正工会组织定位,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尊重基层实践和创造,总结新经验、推广新做法,使职工更加信赖工会组织,更加信赖工会干部,始终保持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活动内容
(一)争创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争创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立足基层工会职能,围绕七个方面加强和推进基层工会工作。
1、依法规范建会。抓住建会重点、难点不放松,坚持党建带动工建,以新建企业、新社会组织、工业园区、非公企业为重点建会领域,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入会对象,积极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通过组织形式、入会方式的创新,实现对各类用工单位和职工的全覆盖,巩固提高建会率、入会率。以行业性、区域性工会为主要形式,积极推进对各类非公经济组织的“二次覆盖”,消除工会组建空白点。大胆探索各类联合工会、工会联合会的组建,做实会员发展、完善制度机制等基础性工作,切实把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最大限度吸引到工会组织中来。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工会组织。
2、教育引导职工。加强职工宣传教育工作,在广大职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把核心价值观融入生动直观的教育形式,推进职工志愿服务活动,提高职工的道德素养,激发职工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正能量。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培育选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来自一线普通劳动者的先进典型,倡导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不断创新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把做宣传教育工作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做实人文关怀,开展心理疏导和情绪引导,帮助、指导职工自我调适、科学缓解和理性释放压力。突出做好农民工、青年职工和知识分子等职工群体的思想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法律意识。加强职工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3、推动科学发展。引导职工群众拥护支持改革、参与推动改革,夯实全面深化改革的群众基础。继续深入开展以创建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为载体的多种形式劳动竞赛活动,向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延伸,向外资、民营等非公经济拓展,不断扩大参赛覆盖面,增强竞赛项目针对性。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通过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小发明小创造等活动,引导职工为企业科学发展贡献力量,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立足岗位成长成才,努力成为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发挥职工技协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强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合理使用与监督,帮助包括劳务派遣工、农民工在内的一线职工提升岗位技能与竞争能力,不断壮大和优化技能型职工队伍。
4、履行维权职责。大力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以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为重点群体,突出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劳动经济权益。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5、服务职工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健全“下基层、接地气、办实事”活动长效机制,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根据形势发展,主动融入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承接政府转移的服务职能和资源手段,加快职工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会、站、家”一体化工作思路,以职工需求为导向,构建覆盖广泛、快捷有效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提供更多普惠性服务,让职工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有更多获得感。创新和深化“四季送”、“阳光就业”、“春风行动”、“女职工关爱行动”等老品牌,着力打造和培育一批具有青海特色、职工认可、党政满意的服务职工工作新品牌,发挥好工作品牌的示范作用、导向作用和辐射带动效应,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职工群众的心坎上,赢得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6、协调劳动关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把企业建成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认真贯彻《青海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基础扎实、条件成熟的行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加强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调处工作。
7、加强自身建设。基层工会按照“六有”标准,规范健全机构体系,保持机构完整,使工会建起来、转起来、作用发挥起来。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基础资料齐全。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会员代表常任制,在基层单位开展“双亮”活动,接受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监督。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有效克服“行政化、机关化、形式化”等突出问题,提高工会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独立使用工会经费,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保护好工会资产。
(二)争当职工信赖的“娘家人”
争当职工信赖的“娘家人”,结合“三基”建设,围绕六个方面提高工会干部“六种”能力。
1、政治坚定。以“绝对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作为工会干部的价值追求,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模范履行工会组织的政治责任,带领职工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自觉规范言行,崇尚实干,求真务实。
2、注重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理论,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不断拓展知识领域,更新知识结构,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工会工作纳入全局中心工作去谋划、去安排、去实施,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善于思考,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养,提高运用科学方法来观察探索和分析解决工会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心系职工。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深入扎根职工群众,时刻关心职工群众,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切实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真正成为为职工办实事的热心人、解难事的贴心人,把职工“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4、业务精通。认真学习钻研工运理论和工会业务,广泛涉猎市场经济、企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熟练掌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法律法规,加强与本单位行政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沟沟通,真正把关系职工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落实好,苦练内功,增强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本领。
5、敢于维权。认真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切实担当,依法建立健全并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维权机制,推动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拓展维权工作新领域,指导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督促行政为职工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有效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处理,促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6、接受监督。坚持以会员职工为主体,依靠广大职工建家、评家、管家。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自己定“家”规,树“家”风,建“家”境。工会干部履职情况接受会员代表评议,要成为组织动员职工的能手,协调劳动关系的行家,关心服务职工的模范。
四、方法措施
“双争”活动在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区域(行业)基层工会联合会、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开发区(工业园区、自贸区)工会和专兼职工会干部中开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在基层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中开展以“如何建设职工之家”、“如何成为职工信赖娘家人”为主题的学习研讨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职工群众需求为导向,找准基层工会发挥作用和工会干部履行职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使“双争”活动更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二)丰富活动载体。借鉴近年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有益经验,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运用普遍开展会员评家、会务公开、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等经验做法,推动“双争”活动深入开展。从实际出发,突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基层工会的特点和工作特色,自觉运用改革精神,创造基层工会能落实、工会干部能做到、职工群众能认可的工作抓手和活动载体,打造工会工作品牌。
(三)注重典型示范。要重视发挥报纸、网站、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双争”活动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工会影响,引导会员和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树立品牌形象,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热潮。
(四)强化激励约束。“双争”活动要与评选表彰各层级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紧密结合,并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要把会员满意度作为衡量“双争”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尺,认真组织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会员评议工会干部工作,把评议结果作为评选模范职工之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各级工会要必须把开展“双争”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战略性的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持之以恒地推进。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双争”活动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工作载体。各级工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争取政府等各方面的支持,将“双争”活动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安排。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方法科学。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抓好基层工会工作的统筹协调,以“双争”活动促进基层工会建设。认真分析研究基层工会状况,对不同工作基础的基层工会要统筹领导、分类施策,特别是对工作基础薄弱的基层工会,要加大工作指导和督查力度,使开展“双争”活动的过程成为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过程。
(三)改进作风、深入调研。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分析,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实践创新,及时抓住制约和影响开展“双争”活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提出指导性意见,不断探索规律,推动工作创新发展。把开展“双争”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落实到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过程中,转化为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有更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通过这项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工会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克服机关化,破除衙门作风,防止脱离群众,努力提高工会工作群众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请各地方工会、省级各产业工会、省总各直属工会及时将开展“双争”活动情况报送省总组织部。
青海省总工会
2015年10月15日
©CopyRight 青海省总工会 All Rights Reserved. 青ICP备17001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