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各市(州)总工会、省级各产业工会、省总各直属工会:
现将《关于深化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关于深化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
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团结动员全省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伟大实践,充分发挥新时期工人阶级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奋力打造“三区”战略任务中的主力军作用,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深化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创建内容
深入开展创建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活动,是大力弘扬青海高原工人阶级“缺氧不缺精神、海拔高追求更高”先锋品质和“五个特别”青藏高原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奋力推进“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三五’,创新促发展、全面奔小康”主题劳动竞赛活动的重要抓手,是依靠主力军、建设主力军、发展主力军的重要途径,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具体体现。各级工会组织要紧紧围绕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131”总体要求,按照“十三五”劳动竞赛规划的总体安排,通过开展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进一步团结动员全省百万职工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激励职工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学赶先进、争创一流,充分展示新时期工人阶级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和主人翁风采。要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三五’,创新促发展、全面奔小康”主题劳动竞赛为主线,大力实施“五项工程”,以创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团队和“五比一创”(比工程质量、比建设工期、比技术创新、比科学管理、比文明施工、创和谐团队)为主要内容,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要以经济技术创新、职工素质提高、安全节能环保、管理水平提升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 不断激发职工创新潜能和创造活力,让创新创业的源泉充分涌动,努力实现企业增效、职工增收、创新发展。要以“深化、拓展、巩固、提高”为目标,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特点,分层次、抓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由施工现场、重点工程向各行各业和班组延伸,向非公企业拓展,不断提高职工的参与热情,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
二、创建范围和标准
(一)创建范围
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授予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工地、车间、工段、班组。
(二)创建标准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实施五项工程、树立六大品牌,在“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三五’,创新促发展、全面奔小康”劳动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2.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深入扎实,管理科学民主,牢固树立技术创新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居同行业领先水平,在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节能减排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3.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4.坚持开展劳动竞赛、“安康杯”竞赛等活动,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无人身伤亡和重大质量、设备事故,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5.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职工积极性充分发挥,团队凝聚力强、影响力大、职工信赖、公众认可。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评选办法
省总工会每年命名40个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获得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由省总工会进行现场授牌、授旗,并择优向全国总工会推荐全国“工人先锋号”。
(二)评选程序
1.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命名表彰,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群众认可、优中选优的原则,由各市(州)、产业、直属工会按照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的基本条件,在充分听取职工和基层工会以及党政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
2.省总工会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审核验收合格后,授予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称号。
3.省总工会对在全省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全省经济建设和国内有重大影响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加大表彰力度,即时评选、即时表彰、即时授旗。
四、表彰奖励
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采取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奖励方式,省总工会对获得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的集体给予2万元奖金,各地区、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奖励和支持。获得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的集体,可以作为推荐上一级各类先进集体的荣誉基础,获奖集体成员在职工疗休养、教育培训、树先评优中要优先安排、优先推荐。
五、工作管理
1.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实行动态管理,获得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的集体,要在工作现场醒目位置悬挂牌匾,接受公众监督。
2.省总工会和市(州)、产业、直属工会定期对已命名表彰的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对未保持荣誉称号条件、又未及时整改的单位按程序予以摘牌。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纳入各市(州)总工会、省级各产业工会、省总各直属工会统一管理。
六、活动要求
创建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是工会组织立足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有效载体,各级工会组织和创建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入推进创建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落实责任,要在丰富创建内容、提升创建水平上狠下功夫,不断提升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的社会影响力。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精心制定创建方案,完善检查考核、表彰奖励等激励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创建活动。要加强调查研究,开展分类指导,不断拓宽创建领域,创新创建方式,增强创建效果。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创建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重在创建过程、重在保持荣誉、重在社会影响、重在职工评价。各级工会组织和创建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活动的典型事迹和经验,加强宣传报道,形成浓厚氛围。
(四)严格把关,及时推荐。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创建条件、创建标准和创建程序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及时上报成绩突出、职工认可、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对于成绩特别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可以直接推荐,及时命名表彰,形成“命名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的良好创建格局,不断提升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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