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各市(州)总工会,省级各产业工会,省总各直属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推进工会改革对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会基层组织基础,增强基层工会凝聚力,提升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现就推进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
特别是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巩固、发展、提高”的总要求,以推进工会改革为主线,以增“三性”、去“四化”、强基层、促创新为重点,坚持建会、建制、建家并重,注重抓基层、强基础、增活力,以“四个引领”为载体,“五项行动”为长效机制,加强基层工会“六有”规范化建设,努力把我省各级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把广大工会干部锤炼成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二、工作目标
(二)巩固发展工会组织覆盖率。全省各类法人单位建会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其中25人以上(含25人)法人单位建会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
(三)巩固发展职工入会率。全省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
(四)基层工会“六有”标准普遍实现。通过1年左右的努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基层“六有”达标工会过半,2018年全省基层工会总体达到“六有”标准。
(五)职工之家建设普遍达标。坚持以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为目标,抓好基层工会建设。2018年,全省合格职工之家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其中先进职工之家达标率每年增长10%左右,模范职工之家达标率每年增长5%左右。
(六)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显著增强。在协同各级党委做好工会干部配备的同时,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现各级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届中集中系统培训一次、各级工会干部每三年轮训一遍、新任工会工作人员上岗前全部进行岗前培训的目标。
三、以工会改革为主线,大力推进基层工会党工共建工作
(七)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总工会改革方案》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自觉接受党委(党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总书记在青海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建立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党工共建新机制;基层工会重点工作要及时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重点工作由同级党组织召开会议统一研究部署,做到党建与工建同步研究部署、调研督导、检查考评、表彰奖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单位党工组织联建制度,坚持把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体系,为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四、以“三个结合”为着力点,大力深化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八)坚持全面覆盖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创新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探索以多种形式构建纵横交织的网络化组织体系,着眼于解决工会组织覆盖不全的问题,努力做到应建全建。尊重职工群众主体地位,组织职工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积极入会。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新形势,在巩固已有工会组织基础的同时,把新领域新阶层作为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的重点。在非公有制企业,集中力量突破建会难点,提高建会质量,有效发挥作用;在社会组织,以贯彻落实中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社会组织工会组建情况,确保职工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规范建立工会组织,逐步推进社会组织普遍建会;聚焦农民工入会工作,以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项目、物流(快递)业、家庭服务和农业合作组织等五大领域和行业为重点,强化分类指导和服务吸引。创新工会组织形式,按照地域相近、行业相同的原则,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的组织覆盖。探索和加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自贸区等工会建设,发挥其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运用大数据,开辟网上申请入会等途径,拓展职工便捷入会渠道,为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提供技术支撑。推行会员实名制管理,建立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流动接转的机制,实现会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做好会员普惠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九)坚持增加数量和提升质量相结合,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会组织建设程序,让基层工会组织提档升级,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杜绝“空壳工会”“牌子工会”。一是坚持依法规范建会。严格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要求,坚持宣传发动到位、建会程序合法、工会组织健全、联合会建设规范的标准,狠抓工会组建规范化建设。按照25人以上基层单位规范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要求,指导基层工会在建立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时严格按程序和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充分尊重会员群众意愿,严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候选人产生关口,严格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有关企业工会主席任职条件和限制性规定,确保工会选举依法合规。二是加强工会联合会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关于联合制、代表制原则和要求,建立健全工会联合会,规范联合会组织架构,使所辖多数基层工会主席进入联合会,增强联合会的代表性。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五个依托”,切实推进“多措并举、立体覆盖”。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工会联合会规范化建设意见》,推进规范建立工会委员会,健全工会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一次劳动竞赛、一项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增强基层工会联合会的吸引力凝聚力。三是加强基层工会民主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上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指导、监督下级工会组织选举工作,对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应坚持的原则、程序及候选人产生等进行规范,指导基层工会做好依法民主选举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按照积极稳妥、确保质量的要求,严保候选人条件、产生程序,积极推行由会员或会员代表直接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切实增强基层工会组织代表性。
(十)坚持深化品牌与开拓创新相结合,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把组建工会、创办职工服务中心(站)、建设“职工之家”统一起来,努力把“家”建在职工身边。广泛开展“双争”(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职工信赖娘家人)活动,不断规范职工之家创建标准、严格评选程序,实现制度化评选、程序化考核,扩大职工之家创建活动影响。主动适应信息化和新媒体广泛应用的新趋势,搭建网上工会工作平台,开展网上工号工作,让职工群众在网上找到工会组织、参加工会活动,形成网上网下深度融合,互联互动的工会工作格局。实施工会“互联网+”行动计划,以会员实名制为基础,打造“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互动平台。
五、以“四个引领”为载体,大力提升基层工会工作水平
(十一)以工会改革为引领,加强基层工会组织体系建设。在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全面建立总工会,已建立工会工作委员会或工会委员会的转为总工会,开发区(工业园区)总工会主席由同级党委成员担任,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建立和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实现建会重心的下移和工作领域的拓展,推动工会工作的视角向职工群众存在的领域延伸、工会组织的形式向多层面网络型转变,努力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坚持上级代表下级、提升维权层次、优化外部环境、增强基层活力原则,积极主动、大胆创新地开展工作。积极协调争取省编办和地方党委的支持,以多种方式配强基层工会工作力量。加强薄弱地区工会组织的工作力量。乡镇(街道)配备专职工会工作者;村(社区)工会主席由“两委”成员兼任;大专院(校)工会至少配备1名专职副主席;区域性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可由政治素质强、工作热情高、群众口碑好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担任;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和专职工会干部。
(十二)以“三基”建设为引领,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三基”建设成果衡量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以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为核心推进“三基”建设。增强市(州)、县(市、区)工会的广泛性、代表性。提高市(州)县(市、区)工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代表大会代表中劳模、一线职工和基层工会工作者的比例。按照“专兼挂”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各地实际,领导班子成员中可配备2至3名兼职、挂职副主席。按照社会化运作、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职业化发展的要求,整合、提升、转化现有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推动纳入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范围。实行“县管乡用”制度,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由县(市、区)总工会统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联点指导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完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建立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和评价激励制度,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坚持以基层工会干部培训为重点,继续开展好“三带一指导”培训,运用各级工会培训资源,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教学、送教上门、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为基层工会干部提供菜单式、个性化精准培训,增强培训工作实效。积极争取把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范畴,不断提高培训工作水平。
(十三)以工会“六有”规范化建设为引领,加强“双争”活动考核评价。把工会“六有”规范化建设作为增强基层工会活力的重要考核评价指标,细化考核评价内容,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工会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职工群众和基层工会干部评价意见在考核评分中的权重。建立以职工满意度为导向的日常工作评价制度,定期走访,征求职工群众意见,把评议评价权交到职工群众和基层工会干部手里。推行会员评“家”制度和工会主席问责制,基层工会组织是否达到模范“职工之家”标准、工会主席是否履职尽责,让会员和职工说了算。
(十四)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引领,加强工会效能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作风建设,推动工会效能建设的常态化。健全以职工为友的联系机制,创新深化“下接办”活动,将“下接办”活动与服务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群众、推动工作落实、深入调查研究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了解实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完善工会机关干部联系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制度,推动各级工会干部把深入基层服务职工成效作为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践行服务宗旨,坚决纠正“四风”、克服“四化”,建立领导干部接待职工群众来访制度,倾听诉求,回应关切,跟踪服务。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五)各级工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和落实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工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注重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基层工会在企业规模、组织形式、职工队伍、工作基础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提出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探索与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合作,增强群众工作合力。着眼于扩大基层工会覆盖面,把更多的资源向基层倾斜,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基层一线,认真解决基层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加大工会经费向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基层工会倾斜力度,为基层工会开展工作、服务职工提供经费保障。精心培育打造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不断深化基层工会建设“落实年”活动,为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提供坚实保障。
青海省总工会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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