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推进省总工会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议事职责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有关重要文件、会议和指示精神。
2、研究决定省总工会委员会闭会期间全省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省总工会委员会议的日期和议题;审议通过省总工会向委员会议提交的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全省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关系全省工会组织、职工群众的重大问题。
4、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讨论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5、研究召开全省工会代表大会。
二、议事制度
6、省总工会常委会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
7、会议文件由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各负其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8、会议由省总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
9、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常委出席才能召开;省总办公室、组织部、财务部、经审办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省总有关部门和地区、产业工会主要负责人根据会议内容列席会议。
三、议事要求
10、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全总26条措施、省总22条意见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不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11、严格会议经费预算,节俭办会,会议工作人员不得超过出席会议人员总数的15%。
12、开短会、讲短话,注重会议实效。简化新闻报道,注重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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