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为贯彻落实全总《“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方案》(总工办发〔2022〕16号),进一步加强省、市州两级工会领导机关对县级工会的领导,形成深化工会改革创新、加强县级工会工作的整体合力,有力推动县级(含县、区、县级市)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县级工会在推动“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结合青海省县级工会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突出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牢树“目标导向为基层、力量下沉到基层、落实工作靠基层、推动发展强基层”工作理念,坚持上级工会对口联系指导与发挥县级工会主体作用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推动工会系统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向基层倾斜,促进县级工会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工作力量充实壮大、工作方式不断改进、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在县级层面持续巩固和扩大工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人才优势、资源优势,把县级工会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在县域治理中发挥基层工会重要作用,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工作开展,凝聚更强大合力,切实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县级工会建设的意见》(总工办发〔2020〕24号)精准用力、持续用力推动县级工会建设,着力实现“五强”目标,努力把县级工会打造成工会组织体系的坚强堡垒,成为在基层一线凝聚职工群众、积极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的宣传队、工作队、战斗队。
(一)政治引领强。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县级工会党的建设质量。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职工,以理想信念教育职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职工,以先进职工文化感染职工,切实承担起团结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组织功能强。构建纵横交织、覆盖广泛的工会组织体系和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加强县级工会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工会干部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兼挂职副主席作用。指导推进县域内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同步建立健全工会女职工组织。推行“重点建、行业建、兜底建”模式,实现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有效覆盖。通过用好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发展工会积极分子、争取社会公益岗位等途径,充实壮大基层工会工作力量。
(三)服务阵地强。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 推进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意见》,积极探索和规范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实现途径,推动职工服务阵地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强县级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等工会阵地建设,推动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较发达、职工人数多的县(县级市)实现工人文化宫全覆盖,把县级工人文化宫打造成工会组织综合服务阵地。加快推进智慧工会建设,建设网上工作平台,借助县级融媒体,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载体,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工作新格局。
(四)制度机制强。坚持党建带工建,推动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考核体系。完善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县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大力推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建立健全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劳动法律监督、法律援助等维权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基层调研、工作联系点等制度。健全落实“五个坚决”要求的长效机制,守牢“五个不发生”目标底线,切实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
(五)作用发挥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引领广大职工在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助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深入细致做好职工就业创业服务。突出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生活困难职工等群体合法权益,叫响做实送温暖、金秋助学、阳光就业、职工医疗互助、关爱农民工子女、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会聚良缘、职工子女托育托管等工会工作品牌,建立健全高标准职工服务体系,增强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重点任务
坚持以对口联系为前提,以调查研究为基础,以解决问题为关键,以巩固深化为根本,着力推进专项工作落实。
(一)对口联系。上级工会领导机关加强对县级工会的对口联系、指导和服务。全总、省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部门联系20个县级工会,其他24个县级工会由各市、州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实现上级工会领导机关对全省44个县级工会对口联系全覆盖。对口联系应与领导班子分工、基层联系点、机关干部蹲点等安排相衔接。上级工会领导机关对口联系县级工会,主要任务是研究问题、加强指导、提供支持、推动解决,要依靠当地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形成合力,不改变县级工会原有的工作安排。
(二)调查研究。上级工会领导机关1年内到对口联系的县级工会实地调研指导推动工作不少于1次。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基层、深入职工,围绕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健全完善工会组织体系、提高职工生活品质、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等重点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的调查研究。既到工作局面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又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的地方去调查研究,把职工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职工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基层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
(三)解决问题。对调查研究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逐项列出清单,提出具体举措,坚持内外协调、上下联动,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对于需要与党委、政府沟通协调解决的问题,上级工会领导机关应当及时向地方党委通报,推动地方党委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共同研究解决。对于可以利用工会系统自身资源解决的问题,上级工会领导机关应当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推动人力、财力、物力下沉,充实县级工会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赋予更多资源手段。对于主要依靠县级工会自身努力解决的问题,上级工会领导机关应当指导督促县级工会发挥主观能动性,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解决。
(四)巩固深化。总结推广一批加强县级工会工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县级工会中具有综合性、普遍性的难点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形成对策建议,强化顶层设计,推动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加以解决。建立健全上级工会领导机关对口联系指导县级工会的长效机制,为县级和基层工会提供精准指导和服务,真正使基层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四、方法步骤
专项工作从2022年9月初开始,至2023年9月底结束。围绕完成四项任务和实现“五强”目标,分阶段、抓重点、阶梯式推进,总体上划分三个阶段。
(一)筹划部署阶段(2022年9月至10月)。按照全总专项工作的整体任务安排,2022年9月中旬前,省总制定印发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展开时间表和路线图,整体谋划部署专项工作;10月20日前,各市州总工会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并组织所属县级工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推进路径、时限要求、目标标准等。10月31日前,各市州汇总本级和所属县级工会方案报省总备案。省、市州两级工会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实现上级工会对全省县级工会对口联系的全覆盖。省各级工会系统加大与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理解支持,营造开展县级工会工作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1月至2023年7月)。各县级工会安排专门力量,做好与上级工会工作对接,加强向对口联系领导或单位请示汇报,按照工作方案推动“五强”目标落到实处。省、市州两级工会领导机关要靠前指挥,对接上级、谋划本级,加强对下跟踪指导,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并研究解决推进专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总通过双月调度、季度小结、半年总结和实地调研等方式,对推进进度、工作方式、措施办法等进行实时掌握,定期评估工作进展;及时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向全总进行汇报,适时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全总交流研讨;充分利用工会报刊网站、“三微一端”等宣传阵地,协调相关主流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省工会系统专项工作的进展成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3年8月至9月)。各市州总工会认真组织本级和所属县级工会分析总结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并总结提炼一批好经验、好做法,梳理分析具有综合性、普遍性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措施办法。2023年8月中旬前,各市州总工会梳理汇总本级和所属县级工会的情况总结,并推荐1-2个典型单位报省总工会。2023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省总工会视情组织召开“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成果交流会,优选各市州推荐的典型单位进行交流发言,巩固推广专项工作成果,引领县级工会建设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推动上级工会领导机关对口联系指导县级工会机制长效落实。
五、工作措施
省、市州两级总工会按照三个下沉的要求,推动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县级和基层倾斜,向下延伸工会领导机关的服务职责,为县级工会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真正使县级工会“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场所服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专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强力推动落实。省总工会在省总党组领导下,在省总工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专班,由组织部联合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各市州总工会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县级工会要抓住有利契机,制定工作方案,集中时间、组织专人加强与上级工会、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扎实推动工作落实,切实把本级工会建强建好。
(二)强化力量配备。认真落实好工会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县级工会干部协管力度,积极协调党委组织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加强县级工会机关力量,选优配强县级工会机关干部队伍,保证有人办事。按照工会改革“代表性、广泛性”的要求,加强县级工会领导班子兼挂职副主席的配备;上级工会领导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干部到县级工会蹲点,加强工作指导。各市州总工会根据省总工会分配的社会化工作者名额,结合所属县级工会职工队伍情况,招聘配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充实加强县级工会工作力量。
(三)强化经费保障。省、市州两级总工会根据各县级工会工作业绩,兼顾经济发展、职工人数和经费拨缴情况分类施策,确属困难的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同时,省总工会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预算资金,用于职工阵地、职工书屋、职工温馨小屋、户外劳动者驿站、职工之家建设,采取“项目制”方式支持县级工会开展重点工作。各市州总工会也要适当安排经费配套予以支持县级工会建设。县级工会要围绕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科学谋划工作项目。项目要依法依规开展,可检查、可验收,实施周期原则上在一年以内。优先支持面向职工群众的文体活动阵地、帮扶服务平台等实体化建设项目和“互联网+”普惠服务等网络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四)强化培训力度。省总工会制定基层工会干部培训规划,充分发挥干部学校县级工会巡回培训功能,做好示范性培训;各市州总工会制定具体方案,实施分级培训、分类培训;县级工会落实好对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突出抓好新任工会主席、兼挂职副主席的任职培训,重视抓好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业务培训。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确保适应岗位需求。
(五)强化作风纪律。严格落实“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坚决贯彻《全国总工会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抵制和纠正“四风”,防止和克服“四化”等脱离群众问题。坚持以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做到专项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六)强化监督指导。省、市州两级工会要着眼确保专项工作实效,在专项工作专班下设监督组,严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把“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基层蹲点工作以及“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专项行动有机衔接、一体推进。要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积极创新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灵活采取实地走访、视频会议、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研究和对下指导,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附件:专项工作专班组成及工作规则
专项工作专班组成及工作规则
为扎实开展好专项工作,全面落实《青海省“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方案》任务安排,根据全总通知精神和省总党组要求,成立省总“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专班,并制定工作规则如下。
一、专班组成
专项工作在省总党组的领导下,由省总工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专项工作中涉及深化县级工会改革创新的重大工作,由省总工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办理。由省总工会组织部牵头成立专项工作专班,负责具体落实。
成 员:省总办公室、组织部、财务部、经济技术部、权益保障部、研究室、宣传教育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基层工作部、网络和社会工作部、机关党委(纪委)、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联络员:上述部室、单位各指定1名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作为联络员。
二、任务分工
专项工作专班设综合组、保障组、宣传组、监督组4个工作小组。
综合组:负责省总领导对口联系县级工会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专项工作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对内统筹、对外协调,经验筛选、简报编发等。负责对加强县级工会建设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负责专班会商、双月调度、季度小结、半年总结等专项工作会议的组织筹备。(组织部牵头,办公室、研究室参与)
保障组:省总有关业务部门根据全总工作要求,围绕组织建设、权益保障、经费资产等专题,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分别牵头组织参与全总的研讨交流,为加强县级工会工作提供政策支持、经费保障和业务指导。(财务部牵头,组织部、权益保障部、基层工作部参与)
宣传组:负责对专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协调有关主流媒体,指导省总工会门户网站、“三微一端”等工会媒体对专项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宣传教育部牵头、网络和社会工会部参与)
监督组:负责专项工作的纪律和作风监督。统筹协调省总各部室,把“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基层蹲点工作以及“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专项行动有机衔接、一体推进。(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三、工作制度
(一)研究会商制度。专项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各工作小组及时汇报工作进展,研究突出问题,明确工作任务。
(二)研讨交流制度。专项工作专班适时组织召开双月调度、季度小结或半年总结等会议,评估各地各工作小组工作进展情况。相关业务部门分主题组织参与全总组织的专题汇报和研讨交流。
(三)通报报告制度。各地各工作小组要及时报送开展专项工作的部署安排、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专项工作专班定期编发简报进行交流。专项工作期间适时向省总党组作工作情况汇报,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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