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提升职工生活品质 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3月4日,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交界别提案——《关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 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提案》,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出的重要部署,从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强工资分配调控、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劳动者素质等4个方面提出建议。
提案指出,当前,我国8.8亿劳动年龄人口中职工总数达4.02亿人,涉及家庭人口近11亿人,他们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也是共享共同富裕成果的主体人群,但在就业稳定性、薪酬水平、权益维护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就业稳定性还需增强,薪酬收入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社保覆盖率较低,工作生活压力较大。
针对以上问题,提案建议,坚持就业优先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将就业工作成效纳入高质量评价体系,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与就业容量、人力资源协同发展。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帮扶困难人员就业。探索构建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以劳动经济权益为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责任体系,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每名劳动者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同时,加强工资分配调控,缩小收入差距。包括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创新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大力开展集体协商,提高知识、技术、劳动等要素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研究制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相关措施,明确将技术工人、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作为中等收入群体扩容主力,制定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持续加强根治欠薪工作,做实农民工工资专户,督促企业及时足额拨付工资,严厉惩处恶意欠薪行为。
提案提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满足多样化需求。要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相协调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社保经办和管理的数字化改革,建立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全国统筹;加快明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用工与用工方的社保缴费责任,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住因病、因灾致贫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支持企业建立社会责任指标体系,构建劳动关系和谐共赢、企业职工协同发展格局。同时,探索生产消费深度融合职工生活服务平台,发展人工智能及数字经济,以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
提案呼吁,提高劳动者素质,培育壮大产业工人队伍。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制定出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健全面向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一批职业教育的“985”“211”和“双一流”院校。推动完善技术工人培养、使用、评价、考核机制,鼓励企业落实“新八级工”制度,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动全社会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更好增进劳动者福祉
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3月4日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交界别提案——《关于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更好增进劳动者福祉的提案》,聚焦劳动者自身发展和权益维护提出意见建议。
提案指出,数字经济催生出大量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在给经济和就业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劳动者自身发展和权益维护也还面临许多新挑战,包括数字化转型加速就业市场的结构性变化,数字化产业工人缺口较大,数字转型过程中“去劳动关系化”用工模式给职工权益保障带来新问题。
对此,提案建议,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加大数字化教育培训和就业帮扶力度。加大财政支持,针对数字企业增加边际税率,增强保障数字化失业人群的能力,通过财政资助的方式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改革教育体系,加强数字技能与知识的培养,对那些尚未步入劳动力市场的青年学生,设置更多能够帮助其适应数字转型的课程。加大培训力度,建立数字技能分类,根据技能分类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制定和实施劳动力培训计划,鼓励民营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参与,帮助工业时代的劳动力适应数字技术的工作环境。
提案提出,推动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多层次数字人才培养体系。改革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培养模式,在人才培养中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引导企业与院校共建一批现代产业学院、联合实验室等,发展订单制、现代学徒制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加大职业培训补贴力度与范围,落实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与此同时,完善数字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以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龙头企业为重点,实现有条件企业自主评价全覆盖,建立健全技能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支持企业自主设置数字技能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评价标准,自主开展人才评价。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拓宽数字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贯通领域,更好搭建两类人才成长平台。
提案呼吁,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加强政府管理和行业规范,建立健全平台经济规范治理体系,发挥平台经济技术密集、数据密集和资本密集优势,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改善社会民生。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二次分配制度,根据数字经济的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公平税收征管体系,研究出台数字调节税,让数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适时修订完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护范围。加大现行社保制度改革力度,建立一套与互联网平台用工模式高度适配、灵活可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督促平台企业自觉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主体责任。
发挥职工医疗互助作用 提升职工医疗保障水平
3月4日,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交界别提案——《关于更好发挥职工医疗互助作用满足职工多样化健康需求的提案》。
近年来,各级工会积极融入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障大局,健全完善以住院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为基础内容的产品保障体系,积极开发综合类保障产品,开展多样化的会员健康管理服务,保障能力水平明显提高。
但在实践过程中,职工医疗互助在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发挥仍不充分,主要表现包括:层次衔接不够。职工医疗互助与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没有建立有序衔接,未能形成合理的递进层次和互补,信息上没有实现互联共享,弱化了其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综合效能。属性界定不清,职工医疗互助既非政府法定医保,也非商业保险;职工医疗互助组织既具有类金融机构属性,又遵循慈善与互助法则,其监管主要以行业自律和内部监管为主,监管层次和监管力度不足。覆盖人群有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没有清晰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为社保覆盖不足、就业稳定性差等原因,难以被职工医疗互助所覆盖。
为推动解决以上问题,提案建议,积极动员市场和社会资源,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积极动员政府之外的其他保障资源(包括市场化的商业保险和社会性的医疗慈善、医疗互助等)进一步提供补充保障,建立层次分明而又衔接有序的医疗保障体系架构和运行机制,准确定位和厘清不同层次制度安排的功能与作用,让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分层推进,发挥更大的综合保障效应。出台有利于职工医疗互助等其他层次医疗保障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充分发挥职工医疗互助在提升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和待遇方面的作用,鼓励包括医疗互助在内的其他医疗保障制度补足基本医保的薄弱环节。
提案呼吁,探索建立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职工医疗互助监督管理。建立集成的医疗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开放全国医保数据与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数据实时对接共享,推进各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大数据共享和一体化服务,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资源之间的有序衔接,减少重复保障和资源浪费,提高医疗保障效率。加强对职工医疗互助、慈善医疗等业务指导和安全监管,为其规范运营创设有利条件,提供运作经验和人才支撑,督促其建立更完善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和风险防控体制机制。
提案强调,要着力解决重点人群参保问题,逐步实现人群全覆盖。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医疗保障权益,瞄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的“漏保”“脱保”“断保”问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进居民医保筹资机制改革,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破解参加基本医保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壁垒,推动均等享受医疗保障权益。适应就业方式多样化特点,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鼓励有意愿、具备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职工医保,鼓励工会组织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医疗互助方面发挥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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