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新时期,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行使监督权,高质量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关键是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上下功夫。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紧扣新时代中央对金融工作的新要求,紧扣新时期省委对金融工作的新部署,紧扣新阶段人民群众对金融工作的新期待,按照党中央、全国人大部署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在修订的《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中,将地方金融工作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对省人民政府经济工作监督的内容。
今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全省金融工作情况专项报告,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护航我省金融业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
把牢正确监督方向 增强金融工作使命感
正确监督,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全省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开展监督。
做好金融工作,中央有要求。2023年11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全面、系统、深入的部署,明确提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要求。这些重要决策,对青海来说,既是工作要求,也是发展机遇。
做好金融工作,省委有部署。2025年2月,全省金融系统工作会议召开,这是今年我省第一个行业会议,既体现了金融工作的重要性,也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击鼓催征、奋楫扬帆的姿态共商金融发展大计,蕴含着“金融活则经济活”的深层考量。
做好金融工作,人大有行动。全国人大常委会自2022年起,连续三年在每年10月召开的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贯彻中央及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
丰富有效监督形式 摸清金融工作底数
有效监督,就是要大兴调研之风,运用科学的监督方式和方法,依靠人大代表这个有效主体,发挥好听民意、聚民智、解民忧的优势作用。
书面调研摸透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听取和审议金融工作情况报告这项工作,强调要全面了解准确掌握我省金融工作各方面数据。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省人大财经委第一时间就我省金融工作基本情况向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4家金融管理部门进行书面调研,从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机构职能和架构、金融机构规模和类别、地方金融组织概况等几个方面全面了解全省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市场情况。
实地调研听取意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西宁农商银行、省农牧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实地调研,听取金融机构基本运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情况,并特别针对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新质生产力和绿色算力产业发展、促进投资和消费、民营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支持情况,了解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座谈交流理清思路。通过召开座谈交流会,听取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专题汇报,与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行业主管和监督部门,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宁开投科技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青海丽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青海香巴林卡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就我省金融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支持实体经济的情况进行座谈,面对面谋划思路、畅谈举措。
用好依法监督成果 提出金融发展对策
依法监督,就是要遵循法定权限、依照法定程序、履行法定职责,特别是从程序、内容、结果方面,不断建立健全监督法规制度,使依法监督更全面,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首先,通过听取工作报告,从程序上增强监督刚性。修订《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作为经济工作的法定监督内容,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监督。
其次,通过审议调研报告,从内容上丰富监督举措。为做好审议服务相关工作,让代表们更加全面充分了解我省金融工作基本情况,从内容上丰富审议材料,助力代表提出更加精准的审议意见,专题调研组在前期书面调研、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的基础上,围绕全省金融工作主要进展和成效、面临的发展环境和困难挑战、做好金融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方面内容形成《关于全省金融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连同省审计厅关于近三年省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的报告提交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最后,形成审议意见,从结果上增强监督质效。结合前期调研、座谈交流和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形成《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从扎实有效落实金融政策举措、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着力提升金融监管能力、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进一步推进金融法治建设五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监督质效。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光荣使命。
“路虽远,行则将至。”省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大局精选题,紧抓落实尽职责,紧盯问题求实效,不断探索创新经济工作监督形式,更大力度增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实效和刚性,“寓”监督于支持,助力各地各部门推动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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