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我省启动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
全国五一劳动奖包括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今年我省推荐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授予我省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职工;全国工人先锋号授予我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
今年全国表彰采取常规表彰和竞赛表彰两种办法。常规表彰延续近几年的规模和做法,分配给我省推荐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0名、全国工人先锋号11个;竞赛表彰对象为“十三五”期间全国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配给我省竞赛表彰名额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个、全国工人先锋号5个。
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均应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推选产生。推荐对象要符合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一般具有省级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及以上表彰的荣誉基础。
我省今年推荐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人选,产业工人不低于35%,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科教人员不低于20%,农民工不低于10%,推荐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县处级干部不超过1人,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名,少数民族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全国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主要在获得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中推荐产生,企业班组不得少于70%。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经济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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