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青海省保护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法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实施办法》1日起实施
近日,省纪委、省监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保护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法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青海启动司法体制改革以来,继落实法官职业保障政策之后出台的法官权益保障类规范性文件,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法官权益保障不仅事关司法权的正常行使,更关乎国家法治建设和法律权威。此次我省多部门联合出台《办法》保护法官依法履职,在全省尚属首次。《办法》涉及免受干预、免责机制、救济渠道、公正考核、安全保障、休假权利、薪酬保障等内容,明确法官依法办理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有权拒绝执行任何单位、个人违反法定职责或者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对于任何单位、个人在诉讼程序之外递转的涉及具体案件的函文、信件或者口头意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记录。同时,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安排法官从事招商引资、行政执法、治安巡逻、交通疏导、卫生整治、行风评议等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严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参与地方招商、联合执法,严禁提前介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具体行政管理活动,杜绝参加地方牵头组织的各类“拆迁领导小组”“项目指挥部”等临时机构。
长期以来,暴力侵害法官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已经危及到了法官的生命。如何有效保障法官及其亲属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办法》亦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法院设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建立针对法官的人身安全保障机制,梳理了《法官人身安全保护常态化险情处置指引》,明确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一级险情、二级险情、三级险情行为发生后的处置原则和措施。结合近年来屡见不鲜的扰乱法院办公、庭审秩序和威胁、诽谤、侵扰、伤害法官事件,《办法》从组织保障、硬件配置、机制建设和配套举措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对一线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人身权益的保护措施。
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马文全说,随着《办法》的出台,保障法官权益规范性联动工作机制随之建立,这也是我省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助于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专心办案、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信、彰显司法权威。今后希望通过发挥各相关单位的联动保障工作职能作用,最大限度解除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后顾之忧,为他们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固一道“安全锁”。 (于瑞荣 郝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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