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简介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能青海省总工会是全省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省总... 更多>
今年以来,省总工会切实加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调研督导工作,针对基层工会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采取“六项措施”,扎实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严格困难职工家庭范围和标准。明确城市困难职工是指与青海省行政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建立了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城镇低保认定标准和低收入家庭标准的职工;或者家庭人均收入虽然超过当地城镇低保认定标准和低收入家庭标准,但由于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重特大疾病、发生重大意外事件,导致家庭支出大幅增加、实际生活水平符合当地城镇支出性贫困家庭认定标准的职工。明确加入工会组织且符合城市困难职工条件的农民工,应当认定为城市困难职工。明确已在农村建档立卡为贫困户的农民工,不作为城市困难职工认定对象。明确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符合城市困难职工条件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应当认定为城市困难职工。明确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金的退休职工,不作为城市困难职工认定对象。城市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和有关计算,严格按照全总规定执行。
二是扎实核准困难职工家庭状况。积极衔接并充分运用民政、住建、人社等部门政策和信息,入户走访,比对数据,精准筛查,进一步了解困难职工家庭成员、收入、财产、就业、住房等真实状况,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建档工作,精准做好已解困脱困职工退档工作。对刚刚脱离困境的职工家庭,继续关注其家庭生活动态,防止返贫返困。
三是健全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坚持一户一档案,健全完善困难职工原始档案、财务制度管理档案、日常帮扶工作档案等,做到对开展帮扶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信息资料及时全部归档,注重将困难职工帮扶单据、资料复印件归于困难职工原始档案中。
四是强化帮扶资金效能和安全。严格遵照依档帮扶原则、“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程序和通过银行卡发放帮扶资金要求,保证每笔资金都有跟踪监督,使用到困难职工身上。符合全总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使用中央财政、省财政、省总工会专项帮扶资金以及各级工会筹措等其他来源帮扶资金。超全总建档标准的或已经建立本地区、本产业、本单位层级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使用本级工会筹措的帮扶资金。帮扶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按照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建立总帐明细帐和其他辅助台帐。
五是精准强化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及时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网络系统中准确全面录入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帮扶资金使用、帮扶救助工作等情况,确保困难职工档案、月报表与帮扶系统数据相符一致,实现困难职工帮扶信息共享和精准帮扶效果。
六是做细做实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严格按照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标准,汇集相关部门和工会实施的各种帮扶救助措施和成效,认真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评估认定,开展困难职工本人认可和公示监督,建立健全解困脱困各种基础资料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录入更新帮扶网络系统信息,做到真解困、真脱困,确保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经得起各方面检验。(省总权益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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